借用入党材料手续
浏览次数:????发布时间:2025-08-04
(一)服务对象:在我处自费出国(境)留学存档人员中的预备党员,在其组织关系所在地的党委办理预备党员转正手续时,可按规定在我处办理入党材料借用手续。
(二)办理流程:
(三)所需材料:以下材料均需电子版,请上传清晰的pdf格式的扫描件,文件需小于1M。
1、上传填写完整且加盖组织关系所在地的党委章的《借用党员材料申请表》;
2、2019年之前在我处办理存档手续的存档人员需上传《留学人员人事档案调转协议书》或《存档卡》
3、上传存档人员本人身份证;
(四)注意事项
* 根据人社部相关文件要求,我处将通过机要交通方式寄出党员材料。为保障准确送达,请在申请表上注明党委的机要地址、单位名称和邮编,并在借出申请中准确填写。
* 如所在党委尚未开通机要地址,请在申请中选择自带方式。办理完毕后,我处将发送通知,请在规定时间内到我处办事大厅窗口签字领取。如委托他人前来,请出示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复印件。
* 根据人社部发〔2014〕90号文件规定,档案转递应通过机要交通方式,严禁个人自带档案转递。申请借用入党材料手续时,请选择【机要邮寄】方式,如借用入党材料的党委未与机要局建立寄递关系,请与档案接收机构协商机要邮寄至有机要权限的上级党组织。如均不可,请选择自取方式并由借用入党材料党委出具不能接收机要的说明上传在补充材料处。情况说明需包含内容:1、个人基本信息(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2、借用入党材料的党委及上级党组织均未与机要局建立寄递关系,无机要权,因情况特殊需申请借用材料由存档人员自取。3、借用入党材料的党委盖章、注明日期。存档人员在上述情况说明上承诺“不拆封、滞留、毁坏并在十个工作日内转交档案接收机构,发生问题责任自负。”并签字。